智能海水淡化高压细水雾泡沫联用系统

01 研发背景

近十多年来,陆上资源不断紧缺,海上石油平台、钻井平台等海工项目随之如火如荼地进行;日本和东南亚等国不断挑起海上争端,国家被迫发展海军舰船和海洋执法船。这些项目的大规模发展,随之带来的是对海水淡化系统和海上消防系统等重要的保障性系统的持续、大量需求。但这些海上设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空间紧凑。海水淡化系统是日常运转设备,而消防系统是常待机设备,如何将这两类设备有机地融合到一起,节约出一定的空间,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焦点。

沃尔科技经长期的市场调研和走访,与海工、舰船和海水淡化、消防等方面的专家共同探讨、研究,发挥各自在相关领域的优势,研发出了兼有海水淡化与泡沫高压细水雾联用灭火的三合一系统,既可满足海工平台和舰船人员、设施日常对淡水的需求,又能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联动,实现对A类机器处所或油类物资存储场所的单一高压细水雾或水成膜泡沫灭火。系统通过预设工况,自动实现各功能的独立运行或多功能的智能组合运行,兼顾了经济性、功能性、可靠性。目前该产品已经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智能海水淡化高压细水雾泡沫联用系统

02 产品主要技术特点

1

独创性将海水淡化、泡沫、高压细水雾等先进技术于一身。系统安装方便,操作维护简单。

2

独创的自润滑轴向柱塞泵技术,打破传统液压泵以矿物油为润滑冷却介质,水既是传输介质又是润滑冷却介质,更安全、洁净。

3

斜盘式九柱塞轴向技术,结构更紧凑,传动转换效率更高更节能,结构更紧凑,泵体是现有往复泵的四分之一以下。

4

先进的材料和工艺,保证水泵更耐磨,密封效果更好,噪音更小,使用寿命更长。

5

多功能集成,3D优化,占地面积小,性价比突出。

6

智能化操控平台,人机交互,根据项目情况灵活设置。

7

全系统可实现远程监控,待机与使用状态下数据采集方便。

8

海水淡化系统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反渗透分离技术,脱盐率高,水质好,产水稳定,智能动态调整。

9

国际领先的比例混合控制装置,泡沫液混合更精准、用量更小、更环保。

10

灭火介质常压储存,灵活补液,全系统复位简便。

11

海水淡化、泡沫、高压细水雾状态自动切换,解决水源的同时,兼顾灭火效果与经济性。

03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参数 单位 WE-HGP-110/10-12 WE-HGP-220/10-12 WE-HGP-330/10-12
系统型号   WE-HGP-110/10-12 WE-HGP-220/10-12 WE-HGP-330/10-12
高压水泵型号   WE110/12-1500 WE110/12-1500 WE110/12-1500
水泵配置量 1用1备 2用1备 3用1备
泡沫液泵型号   WE0.6H WE0.6H WE0.6H
泡沫液配置量 1用1备 1用1备 1用1备
灭火额定工作压力 MPa 12 12 12
灭火最大工作压力 MPa 16 16 16
灭火高压出水流量 L/min 110 220 330
泡沫液流量 L/min 1.5-10 1.5-10 1.5-10
泡沫液混合比 % 1或3 1或3 1或3
灭火使用功率 KW 33 63 93
双进水管接口 mm 2×G1 1/2″ 2×G1 1/2″ 2×G1 1/2″
高压出水管 mm DN25 DN32 DN32
储水箱容积 L 520 或按项目单独设定(304 不锈钢)
泡沫液箱容积 L 130 270 或按项目单独设定(304 不锈钢)
反渗透膜型号 海德能 SWC6-4040 SWC6-4040 SWC6-4040
产淡水工作压力 MPa 4-7 4-7 4-7
海水淡化功率 kW 5-20 5-20 5-20
每天淡水产量 m3 5-40 5-40 5-40
脱盐率 % 99.7 99.7 99.7
产水率 % 38 38 38
工作温度范围 °C 5-40 5-40 5-40
高压泵体材质   2205双相不锈钢
泡沫液泵体材质   2205双相不锈钢
稳压泵体材质   304不锈钢 304不锈钢 304不锈钢
泵组尺寸 mm 1350×960×1650 1750×960×1650 1750×960×1650
泵组重量 kg 1270 1580 1860

04 产品设计依据和标准

1

船舶行业标准CB/T 3753-1995《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

2

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3

中国船级社(CCS)《海上平台建造规范》

4

中国船级社(CCS)《产品检验指南》

5

GJB 4000-2000《舰船通用规范》

6

GJB 4064-2000《舰船海水淡化装置通用规范》

7

GB/T 22241-2008《船用细水雾灭火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8

1974 SOLAS公约2000年修正案Reg.II-2/10.5.6

9

MSC/circ.913《适用于A类机器处所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认可导则》

10

CCS总工办(2007年)通函第018总第253号《经修订的关于A类机器处所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有关解释》

11

1974 SOLAS公约1981修正案第II-2/61《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

12

国际消防安全规则(FFS)第14章《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

13

国际海事组织(IMO)A.855(20)决议《船上直升机设施标准》

14

GB20031-2005《泡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15

国家电气规范NEC

16

设计院和船厂、船东提出的技术要求